【资料图】
芜湖市职工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及提取金额如下:
一、提取条件
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二、提取对象
本人、配偶。
三、提取金额
未婚(单身)职工每月最高不超过1000元,已婚家庭职工每月最高不超过2000元,且不超过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四、提取时间
1、每年可提取一次,两次提取间隔时间不少于12个月。
2、无房证明有效期一年(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