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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玉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与新晃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两地司法救助跨区域协作机制,加大司法过程中对困难当事人全方位、多元化的综合救助工作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4月23日,双方会签了《关于加强玉屏新晃两地国家司法救助跨区域协作的意见》,并举行了座谈会,玉屏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昌敖,新晃检察院专职委员唐菊及两院第三检察部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双方详细介绍了近年来司法救助工作主要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就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发现、与社会救助的衔接、典型案例培育、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因两县相邻,群众交往密切,时常往来务工、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导致两地办理案件中的困难被害人涉及两地,需协作。经双方会商,共同会签了《关于加强玉屏新晃两地司法救助跨区域协作的意见》,明确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困难当事人,要及时移送线索、及时审核、及时提供帮扶,有针对性开展多元化救助,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推进湘黔边界地区困难群体司法救助工作。
通过此次座谈,两地畅通了司法救助工作交流沟通渠道,建立了长效协作和衔接机制。下一步,两院将切实推进《意见》的走深走实,创新司法救助工作机制,以困难妇女儿童等特殊人群为重点,加大救助力度,实实在在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努力在服务保障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贡献检察力量、传递检察温情。
来源 玉屏检察
编辑 白春霞